問喬布斯之問:以什么衡量教育信息化作用(上)
2011年5月,喬布斯與比爾·蓋茨會面討論關于教育和未來學校問題時曾經說過一句著名的話:“為什么IT改變了幾乎所有領域,卻唯獨對教育的影響小得令人吃驚?”這便是“喬布斯之問”。這句話背后所蘊涵的教育技術問題,直接涉及到教育信息化發展的衡量準則。信息技術對教育的影響度,實質上不能以信息技術使用的數量為準則,而應以使用的效果為最高標準。這是“喬布斯之問”存在的問題。“喬布斯之問”大概很能夠代表教育技術專業人員的想法,從專業的角度總希望使用信息技術改變以往的學習形態。這便有了“MOOC顛覆傳統教育”之類的期待。這種“濫用”信息技術的現象,恰恰破壞了學習規律的學習生態,人類將淪為工具的奴隸。從這個意義上說,目前的“互聯網+”的概念,也存在著嚴重的方向性問題。由此表明,“喬布斯之問”對信息技術用于教育教學的認識還停留在“技術感性”的層面,違背了教育是人類活動的公理,忽略了教育技術“合目的性”的特征。至今,還沒有哪所學校僅憑信息技術就可以實現學校的“脫胎換骨”或跨越發展。所以教育教學需要反省的是“拜工具主義”。
一、何謂“喬布斯之問”
信息技術進入教育領域,使得教育形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教育信息化大潮中,有位故去的智者對信息技術應用到教育領域倍加關注,此人正是美國史蒂芬·喬布斯。2011年5月,喬布斯在與比爾·蓋茨會面中討論了關于教育的問題和未來學校的設想,“他們一致認為,迄今為止,計算機對學校的影響小得令人吃驚——比對諸如媒體、醫藥和法律等其他社會領域的影響小得多。”而我國學者將這段話語變更成為更加聳人聽聞的方式:“為什么IT改變了幾乎所有領域,卻唯獨對教育的影響小得令人吃驚?”這便是被國內學者奉為所謂的“喬布斯之問”。這個問題引發了教育界無數有識之士的思考與討論,并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見。但在筆者看來,所謂“喬布斯之問”是一個假問題,也就是說,這個問題本身出了問題。
在喬布斯和比爾·蓋茨看來,應該將信息技術更多地應用到教育教學領域之中,信息技術要更加完全徹底地影響教育教學,以期革新教育。喬布斯在2010年秋與美國奧巴馬總統會面時提到“所有的書、學習資料和測試都應該是數字化的,而且是互動的,為每個學生專門定制,并提供實時反饋”,并且他想顛覆教科書產業,“通過為iPad開發電子教材和課程資料,拯救那些背著沉重的書包蹣跚而行的學生們的脊柱”,也“非常奇怪美國的教室里依然是老師站在講臺上用教科書講課”。
誠然,目前教育信息基礎設施初具規模,數字教育資源體系已經形成,大規模的融合應用正在開展。在國內大多數學校尤其是城市學校,“無論軟件硬件基本上都是一流的服務”。但是,在教育領域充斥著“信息化帶動教育現代化”、“信息技術對教育發展具有革命性影響”、“MOOC顛覆傳統教育”等話語時,我們不得不問,信息技術應用到教育教學中,真的是越多越好嗎?
二、為何“越多越好”
其實,以目前信息技術自身的發展水平而論,信息技術已經對人類教育作出了它力所能及的最大貢獻。憑它現有被賦予的本領,也就只能產生目前所能產生的影響,其作用也只能發揮到眼前這種程度。從現代教學實踐來看,信息技術早已大大改變了教與學的形態。全世界的教育技術工作者已經幾乎將信息技術的教學功能發揮到了極致,應該使用的教學場合幾乎都已經用到了。至于是否達到了使用信息技術的預期效果,則基本屬于策略性問題,而不屬于方向性問題。甚至有些國家已經在大面積過度性、浪費性地使用信息技術,就連不該使用信息技術的場合也被“信息化”。我國教育信息化的主要問題是“濫用”,或使用不當,而非使用不足。那些出于各種目的,卻恰恰沒有從教育教學基本規律出發思考問題的強力推進,破壞了原本十分符合學生學習規律的學習生態。
在此,只能說明喬布斯和比爾·蓋茨并非是通曉教育理論與實踐的學者,并不十分理解教育教學的基本規律以及目前學校中的基本狀況。他們應該明白“真理只要向前一步,哪怕是一小步,就會成為謬誤”。使用信息技術也是如此,不當的使用,哪怕是多用一寸,對學生而言也將是災難性的。如果有朝一日,信息技術在教育教學領域當真唱起了主角,變成了“信息技術+教育教學”,而不是“教育教學+信息技術”,勢必本末倒置,人類將淪為工具的奴隸。
目前風靡一時的“互聯網+”的概念,也存在著嚴重的方向性問題。“在2012易觀第五屆移動博覽會上,易觀國際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于揚發表主題演講《互聯網+》”,這是國內首次提出“互聯網+”的理念。起初,這些人的手中只有工具,如同舉著錘子到處找釘子敲擊。很顯然,他們只是扛著工具,但如果不與人類各個領域的活動相結合,不能服務于人類各項任務和目標,那么,這些工具就一文不值。可見,“互聯網+”的概念對于信息技術公司而言是完全正確的。但是,對于廣大的非信息技術行業人員而言,“互聯網+”這個概念就根本不合適宜了,不可將這個概念作為指導工作的理念。原因很簡單,說到底互聯網只是人類的一件現代工具而已。當然,這種工具的特殊性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它暗合了“人是社會關系的總和”這一偉大論斷,使得人類活得更加具有尊嚴,使人更加成為了人。既然工具是為目的和任務服務的,那么互聯網就不可在前,而只能在后。這不是文字游戲,而是正確理念的表達方式。
實際上,信息技術在教育教學領域中所能夠發揮的作用水平是由教育教學領域的需求和教育教學基本規律決定的,是事物發展內在規律的必然。信息技術改變了教育環境和教育方式,但是“在變化中也有不變,就是教育的本質不變”。教育教學活動只可將信息技術作為輔助工具而利用,教育實踐家俞敏洪指出,“互聯網顛覆不了教育的本質,雖然互聯網想要顛覆教育,尤其是全面顛覆教育,可以說是癡人說夢。但是,互聯網更新了教學手段,提高了學生的信息效率,這是毫無疑問的。”筆者認為,在教育領域,信息技術根本承受不起人類向它提出的高期待,也根本不具備人類在妄想中賦予它的“神力”。如果人們過高地預估或夸大信息技術的教學作用,到頭來只能落得心情上的失望與沮喪,財力上的浪費與糟踐,最嚴重的是效果上的無效與負效。即使夙興夜寐地苦干,恐怕也不能達到目的。
事實證明,夸大信息技術對教育教學的作用(人們應該明白,信息技術的產生并非是專門為人類教育活動量身定制的),指望信息技術能夠實現教育的飛躍,仰仗“互聯網+”作為神器從根本上縮小教育水平上的差距,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教育公平是不現實的,是人們的一廂情愿。正所謂“企者不立,跨者不行”。人們必須相信,在教學活動中應用信息技術,不是街頭藝人的魔術。信息技術也無特異功能,更沒有鬼怪靈異附體。教師不是魔術師,更不是巫師。因此,在教學過程中使用信息技術,不可能產生教學奇跡。而過度使用信息技術所呈現的“教學成效”,也未必就體現出了學生“真”的發展,學生很多的變化不但不是健康的,反而更是畸形的,破壞性的。一時之“奇”,將會導致一生之“畸”。十分遺憾的是,直至今日,教育技術學領域內也沒有拿出令人信服的、具有“革命性”的信息技術與教學融合的有效性證據。“到2000年還沒有一個研究能夠證明,學生成績的提高確實是因為應用計算機的結果。”“在不同的歷史時期,自1928年開始,一直到現在,均有研究發現:不同的技術手段在對教育與學習結果的影響上不存在顯著差異。”人類對信息技術正確的期待應該是使信息技術在教育教學領域中發揮它應該、能夠發揮的作用,而不可“強信息技術所難”,也不可盲目囫圇地寄予信息技術高期待,更不可明明知道信息技術的功效具有有限性,還一意孤行走“拜工具主義”的道路。
目前,大家所關注的“大數據”,如何能夠有效地引入教育教學領域,使其發揮積極作用,是今后必須認真研究的問題。從大數據在教育中的表現來看,對從宏觀層面把握區域性的教育教學狀況、了解和分析大范圍教育教學趨向、共性問題等具有積極作用。因此,大數據分析得出的結果只是一般性情況,考察的是“大勢”,發現的是一般性規律。而人類的教育教學活動是個性化的,每一位學生的學習狀況和所面對的學習困難都各不相同,具有極強的個體特殊性,與世界上不存在兩片相同的樹葉同理。有教師提出,他是按照全班的平均水平上課的,那么,平均水平是指什么?是指考試分數?還是班上的哪位學生?正確的答案是,全班的平均水平誰都不是。馬克思主義理論告訴我們,不存在抽象的人,人都是活生生的具體的人。教育教學干預不可使用一般性規律簡單套用在具有特殊性的學生個體身上。美國堪薩斯大學杰出教授趙勇博士打了一個十分形象的比方,教室里放著一把椅子,誰都不能坐,只能讓大數據坐,那么,大數據是誰?在現實中,確實找不到哪位學生是大數據的代表。因此,大數據對于學校層面,特別是在班級層面以及學生個體層面解決具體學習和教學問題的作用還比較有限。
為什么中國的IT專家們可以大談信息技術對其他行業的影響,從宏觀角度大膽預見信息技術將對人類的社會變革產生巨大作用,正如柳傳志指出,“世界有很多不確定性,但唯一確定的是科技創新會顛覆世界”;卻專門對教育領域的變革出言謹慎,這種現象確實值得深思。在筆者看來,教育教學領域與通訊、銀行、商場、公交、醫療等領域具有本質性差異。在上述領域,我國早已實現了“后發先至”,并被世人所矚目,而教育活動則相對復雜得多。因此,教育教學過程存在著在其他行業中所不可能存在的獨特問題與困難。當人們將各種信息技術引入教育教學過程之中,信息技術會與教育教學發生錯綜復雜的相互作用,產生難以預估的復雜關系,有的是正向的、積極的,而有的則是負向的、消極的。因此,信息技術對教學所帶來的影響自然也就具有不確定性。我們斷言,信息技術的使用,不能自動地產生理想的教學效果。信息技術對教育教學的影響大體上會出現四種情況,一是絕對有效,如果不使用信息技術,就不會獲得預想效果;二是有效,信息技術可以獲得好效果,但是,信息技術可以被其他手段代替;三是無效,使用信息技術與不使用信息技術沒有任何差異,信息技術不能發揮積極作用,或者稱為英雄無用武之地;四是負效,信息技術不但不能發揮積極的作用,還會起到相反的效果,即起到破壞學生有效學習的效果,很容易出現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的后果。
因此,我們認為,信息技術對教育的影響度以及教育信息化發展的優劣,并不是以使用信息技術的多寡為衡量準則,影響的大與小,也不是以數量為標志,而是以使用效果為最高標準,以實現預定目標為追求,以遵循教學規律為核心。就現實來看,往往是作為手段的教育信息化變成了目的,而本來的目的卻迷失了。那么,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使用信息技術的根本目的何在呢?
三、信息技術何所為
人們在從事某種活動時,關鍵在于選擇能夠預測到結果的最佳手段來達到合理的目的,也就是說在行動中,目的、手段和與之伴隨的后果是一起被合理性地加以考慮和估量的。這就是馬克斯·韋伯所說的目的合理性的行動。韋伯以對行動所表現的選擇性和自覺思考的程度為判斷行動類型理性化程度的標尺,認為目的合理性包含了對手段與目的的雙重自覺思考。人們在使用技術時,必定有一個“具有合理性的目的”在起作用。
從信息技術用于教學活動的目的而論,有論者提出信息技術可以幫助學生實現“快樂學習”、“玩兒著學”。在此,需要思考的問題是“快樂學習”本身的問題。所謂“喬布斯之問”大概很能夠代表教育技術專業人員的想法,他們從專業的角度出發,往往存在一種十分急迫的心理期待,總是希望能夠使用最先進的信息技術工具解決教育教學問題,希望使用信息技術改變以往的學習形態,卻大大忽略了改變的目的,即為什么要使用信息技術的問題。
所謂“快樂學習”或者“游戲學習”,絕不是學習的常態,也不是學習的本質特征,更不是教學活動追求的目的。使用信息技術為學生提供快樂學習,是對學習膚淺理解所致。如果只是簡單地告訴學生,使用信息技術可以使學習變得快樂,一味強調使用信息技術的快樂性,極易誤導學生步入歧途。凡是需要人類付出意志努力和具有明確目的的人類活動,大都會經歷艱苦的過程。因此,應該按照努力程度將學習活動分為不同層次,對于一般人而言,可以進行快樂學習,更可以玩兒著學。而對于拔萃者而言,就應該以苦為師和吃苦在前了。“學習的快樂境界的形成,關鍵在于賦予學習以內在性、自主性、創造性邏輯與品質。”若此,則可達到以苦為樂、樂在苦中的境界。此外,星云大師說:“苦是一種教育,苦能提煉我們。其實,打也是一種教育。”筆者認為,在人的一生中必定會與大大小小的艱苦相遇,甚至是不可逾越的天塹,因此,必須學會面對艱苦。體會學之苦,是教育不可缺少的有機組成部分,吃苦是教學手段。美國教育界急速形成了一股新的“吃苦”潮流。2016年5月,賓夕法尼亞大學安琪拉·達克沃斯教授出版了一本名為《堅毅:激情與忍耐的力量》的暢銷書,使人們又一次回憶起了影響人類學習和發展的非智力因素以及情商的重要性。她在書中重提努力的重要性:對個人成就而言,堅毅的重要性不低于智商。堅毅的內涵包括勤奮、堅持、意志、耐力和決心等要素。當然,沒有意義、興趣、希望的盲目吃苦,在吃苦中沒有成長和發展,是不可取的。吃苦,特別是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中,就更顯得彌足珍貴了。
教育是超度人類靈魂的活動,是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凝結,是以人與人直接面對面溝通為主流的活動。教師與學生的勞動屬于人類的復雜勞動。在教育教學中使用信息技術的根本目的在于促進學生的發展。“人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發展,人的主體性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張揚,而技術也能夠發揮出相對最大的積極作用。”教育信息化不一定意味著教育現代化。“現代化,是人的現代化。教育現代化的終極價值判斷是人的發展,是人的解放和主體性的躍升。”所謂“喬布斯之問”表明對信息技術用于教育教學的認識還停留在“技術感性”的層面上,違背了教育是人類活動的公理,忽略了教育技術“合目的性”的特征。因此,不能使用技術化的思維方式解決教育技術問題,而應站在技術工具之上思考技術的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