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放大學 盧峰 (發布日期:2014/3/4)
2014年2月27日,國家開放大學學術委員會邀請教育部法制辦公室王大泉副主任為全校教職工解讀了《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以下簡稱《規程》)。
教育部出臺的《規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高等教育法》規定,高校學術委員會是高校的法定學術組織,也是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重要主體。《規程》的頒布與實施,目的在于促進高等學校規范和加強學術委員會建設,完善內部治理結構,保障學術委員會在教學、科研等學術事務中有效發揮作用。
王大泉從高校學術委員會的現狀與問題入手,對《規程》制定的意義、宗旨、原則和主要內容進行了深入分析。
在場的教職工與王大泉圍繞學術委員會的審議、評定、咨詢及學術糾紛裁定職權,學術委員會章程與學校章程,學位委員會與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以及如何激發學術委員會委員的積極性等進行了互動。大家認為,深入學習《規程》,對參照制定適合學校特色與發展的《國家開放大學學術委員會章程》,推動學校制度建設,促進學術活動有效開展,將會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