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研究系列專業技術崗位者必須首先勝任并完成本職工作,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以下分別列述。
研究員
1.承擔5年(含)以上副研究員職務工作,有明確的研究領域及方向,有較系統而堅實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及時掌握本學科、本專業發展前沿的狀況。經考察,表明能勝任和履行研究員職責。
2.圍繞學校發展,主持開展重大改革試點項目、學科前沿等方面的創新性研究,負責學校改革試點方案的設計、組織和實施。
3.發表過有創見性的學術論文或研究報告,或有重大的創造發明;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專職研究人員為3篇,單位署名為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或國家開放大學),其中至少有1篇(專職研究人員為2篇)被CSSCI(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SCI(科學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收錄。在全國性報紙的學術版發表的文章視為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論文。
4.出版學術專著(含編著、譯著)或教科書1部(含)以上(第一作者),具有原創性或一定的創新性,已正式出版發行。本人承擔編寫的內容屬著作正文的主要部分(代表作5萬字以上),共累計15萬字(含)以上。
5.主持或組織2項(含)以上校級(含)以上科研項目,(專職研究人員為3項(含)以上校級(含)以上科研項目,其中2項(含)為省部級(含)以上),并已經結題(以科研處備案為準)。或者有1項國家發明專利或2項(含)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要求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或國家開放大學為署名單位,本人為第一完成人)。
6.獲國家級教學或科研獎勵(有獲獎證書),獲省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成果(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3名)獎勵,或獲系統內教學或科研成果一等獎第1名獎勵。
第1-4條為必備條件,第5-6條任意具備1條。
副研究員
1.承擔5年(含)以上助理研究員職務工作;或獲得博士學位且已承擔2年(含)助理研究員職務工作,或出站的博士后來校工作半年(含)以上,對本專業具有較系統理論基礎和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及時掌握本專業發展前沿的狀況。經考察,表明能勝任和履行副研究員職責。
2.圍繞學校發展,參與開展重大改革試點項目、學科前沿等方面的創新性研究,參與學校改革試點方案的設計、組織和實施。
3.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專職研究人員為3篇,單位署名為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或國家開放大學)。在全國性報紙的學術版發表的文章可視同為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論文。
4.參與省部級(含)以上科研項目1項(含)以上或校級科研項目2項(含)以上,且主持1項,(專職研究人員參與或承擔省部級<含>以上1項(含)以上,參與校級科研項目3項(含)以上,且主持1項(含)以上),并已經完成(以科研處備案為準);或者有1項國家發明專利或2項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要求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或國家開放大學為署名單位,本人為第一完成人)。
5.出版學術專著(含編著、譯著)1部,已正式出版發行,本人編寫的內容屬著作正文的主要部分(代表作3萬字以上),共累計10萬字(含)以上。
6.獲國家級教學或科研獎勵(有獲獎證書),獲省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成果(一等獎有獲獎證書,二等獎前5名,三等獎前3名)獎勵,或獲系統內教學或科研成果(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前1名)獎勵,或獲校級(含)以上教學、科研成果一等獎第1名獎勵。
第1-3條為必備條件,第4-6條任意具備1條。
助理研究員
1.獲得博士學位;或獲得碩士學位,擔任研究實習員職務2年(含)以上;或獲得雙學士學位,擔任研究實習員3年(含)以上;或獲得大學本科學歷,擔任研究實習員4年(含)以上。具有本專業必需的知識、技能和從事研究工作的能力,經考察,表明能勝任和履行助理研究員職責。
2.負責起草、制訂學校有關規章制度或方案等2項(含)以上。
3.具有一定的高等教育管理和相關學科的知識,對遠程教育教學及所從事的教育管理工作有較系統的了解,參與學校科研項目1項(含)以上(專職研究人員為2項<含>以上)。
4.任現職以來,發表過教育管理或遠程教育方面的論文1篇(專職研究人員為2篇)。
第1-4條皆為必備條件。
研究實習員
1.獲得學士學位,經過1年(含)以上見習期,考核合格,經考察,表明能勝任和履行研究實習員職責。
2.獲得碩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證書,經考察,表明能勝任和履行研究實習員職責。
第1-2條任意具備1條。
(2013年6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