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新入職的專任教師和專職科研人員盡快了解學校的整體工作情況,熟悉遠程高等教育的教育教學特點和各項管理工作內容,切實提高工作能力,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人員范圍
學校新入職的教學部專任教師及教育研究院專職科研人員。
第二條 工作安排
新入職人員應到學校實驗學院或綜合管理部門參加為期半年的崗位輪訓。
(一)新入職人員在實驗學院崗位輪訓期間,主要從事教學實踐工作,熟悉教學和教學過程各個環節,熟悉教學管理工作。
(二)新入職人員在綜合管理部門崗位輪訓期間,主要從事管理工作,了解學校整體情況,熟悉學校有關業務工作內容和流程。
第三條 組織管理
(一)人事處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意愿,為新入職人員安排崗位輪訓部門。
(二)崗位輪訓部門負責為新入職人員制定培訓計劃、安排任務、進行考勤管理等,并在崗位輪訓結束后出具工作鑒定。
(三)新入職人員在崗位輪訓期間,須認真完成崗位輪訓部門布置的工作,服從安排和管理。
(四)新入職人員在崗位輪訓結束后,需向人事處提交崗位輪訓書面總結,并向應聘崗位所在部門匯報相關工作情況。
(五)人事處負責對新入職人員在崗位輪訓期間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作為其見習期或試用期考核。考核結束后,人事處將新入職人員的個人總結、工作鑒定等有關考核材料存入其個人檔案,作為崗位調整、行政職務或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的參考依據。
第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2017年3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