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部,各相關學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以及《關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暫行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參照《內蒙古財經大學學士學位工作條例》,以及國家開放大學和內蒙古財經大學關于本科(專科起點)會計學專業(蒙漢雙語)、金融學專業(蒙漢雙語)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的協議,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制定了《國家開放大學本科(專科起點)會計學專業(蒙漢雙語)、金融學專業(蒙漢雙語)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試行)》?,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與國家開放大學聯系。
附件:國家開放大學本科(??破瘘c)會計學專業(蒙漢雙語)、金融學專業(蒙漢雙語)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國家開放大學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