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部、相關學院:
根據《國家開放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國開教〔2016〕10號),經國家開放大學第三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決定授予2795名本科畢業生國家開放大學學士學位(名單見附件1),決定不授予24名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名單見附件2)。
附件: 1.國家開放大學授予學士學位名單(2795人).docx
各分部、相關學院:
根據《國家開放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國開教〔2016〕10號),經國家開放大學第三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決定授予2795名本科畢業生國家開放大學學士學位(名單見附件1),決定不授予24名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名單見附件2)。
附件: 1.國家開放大學授予學士學位名單(2795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