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放大學依法設立學術委員會,健全以學術委員會為核心的學術管理體系與組織架構,并以學術委員會作為校內最高學術機構。
國家開放大學學術委員會內設國家開放大學總部學術委員會,由國家開放大學學術委員會中的總部學術委員組成。國家開放大學學術委員會和國家開放大學總部學術委員會分級統籌行使國家開放大學和國家開放大學總部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等職權。
組織架構
學術委員會全體委員共有106人,特邀委員1人。組織架構體系具有四個特點:①學科全覆蓋,設立7個學科分委會,分委會在學科建設中發揮實際作用,教授治學。②分部全覆蓋,區域覆蓋各個分部,各分部的委員比例基本相當。③隊伍年輕化,平均年齡51歲,最低年齡36歲。④委員專業化,學術領域中取得突出的教學和科研業績,具備正高級職稱,學術素養高,工作經驗豐富。
制度文件
國開研[2017]4號-關于成立國家開放大學第二屆學術委員會的通知.pdf
國開研[2018]1號-國家開放大學學術委員會章程(正文).pdf